湖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、法规和规划,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;拟定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,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(二)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,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;组织协调各地、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;审查各地、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;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。
(三)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工作;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全市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;对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、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。
(四)掌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,对本市和周边城市经济、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研究,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。
(五)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
(六)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,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、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。
(七)受国家、省统计局委托,领导、管理湖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;组织实施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单位登记制度;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;组织实施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。
(八)依据《统计法》和地方有关法规,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;在有关部门配合下,组织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。
(九)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和基层统计干部队伍建设;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,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。
(十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统计违法案件举报
电 话:0572-2398683
邮 件:tjj@huzhou.gov.cn
地 址:湖州市行政中心统计局